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刘浩)5千克蔬菜价格高达280元?元蔬近日,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商家涉嫌哄抬价格,菜套餐被崇明目前已立案调查。立案为规范社区团购价格,调查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团购”价格行为的上海提示函》。要求辖区内各社区团购组织者、发布相关经营者依法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不得哄抬价格,提示不得有虚构原价、元蔬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菜套餐被崇明
记者了解到,立案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有商家通过某视频平台以280元每份的调查价格在线销售蔬菜套餐,该套餐内含芹菜、上海西红柿、发布红薯、提示莴笋、元蔬草头、卷心菜、大蒜、西葫芦、青菜、甜菜10种蔬菜共计5千克。经初步核查其所售蔬菜的进销差价率不符合《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当日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对其涉嫌哄抬价格的行为立案调查。该案件目前正在办理中。
据了解,崇明区市场监管部门在疫情期间加强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3月以来,该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999人次,检查药店、商超、防疫用品零售店等共计3760户,发放价格提醒告诫函2363份,告诫经营者不得有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引导、监督经营者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为规范社区团购价格,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崇明区市场监管部门向辖区内各“社区团购”组织者、相关经营者发布了《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团购”价格行为的提示函》(以下简称《提示函》)。
《提示函》指出,社区团购组织者、相关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千元以下的罚款。
社区团购组织者、相关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社区团购组织者、相关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崇明区市场监管部门表示,消费者在社区团购过程中一旦发现经营者存在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可通过拨打12315、12345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登陆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确保市民的诉求能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同时,也建议市民们尽量优先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相关物资,以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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